| 主旨: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及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|
| 說明: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: (一) 比賽項目: 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:臺灣台語系類及馬祖語、臺灣客語系類、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語系類、東南亞語系類(含越南、印尼、泰國、緬甸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菲律賓與柬埔寨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)。 (二) 比賽日期: 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:115年11月16日(星期一) (三) 比賽地點: 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: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演藝廳。 (四) 報名日期:115年9月1日(星期二)起至115年9月8日(星期二)止。(郵戳為憑,逾期概不受理)。 (五) 報名方式:一律以網路報名(http://163.30.153.4/Index/index.asp)後將正式報名表列印核章,正本郵寄限時掛號(音樂比賽請寄至平鎮國中;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請寄至新勢國小)始完成報名作業(信封上請註明音樂比賽或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報名字樣),每張報名表僅提供單項參賽項目報名。 (六) 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:115年9月29日(星期二)下午2時於桃園市立平鎮國民中學辦理。 (七) 團體賽領隊會議: 1、 客文館部分:115年11月11日(星期三)下午2時於客家文化館視聽簡報室舉行。 2、 六和高中部分:115年11月30日(星期一)下午2時於六和高中活動中心舉行。 三、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平鎮國中(03-457-2150分機610、613)或至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資訊網(http://163.30.153.4/Index/index.asp)查詢。 |
| 檔案下載:桃園市 115 學年度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計畫.pdf |
| 訓育組長 高毓鴻 於 2026-08-07 11:26:57 發布 |